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版本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7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5日
第一条 定义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商家承诺当消费者购买其店铺内带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标识的商品后,自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168小时为七天),若商品符合完好标准,可向商家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和功能。同时消费者需保证退回的商品及其附属配(附)件(包含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的齐全,并能保持其原有的品质及功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和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具体商品退货完好标准请参见第四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百汇商城主站商品。
第三条 运费说明
消费者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商家包邮,消费者仅承担退回运费;若商品未有包邮或商品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消费者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消费者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 “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分类
1、定制类,定做类商品不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
2、拆封后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不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
3、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4、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在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5、服务类产品如:培训,上门维修,安装等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6、临近保修期,二手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7、虚拟类商品、电脑/服务器/游戏软件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列号、激活码、CDKEY等)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8、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激活后不支持的情况)。商品支持签收后七天内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但商品已激活、缺少附件、外观损坏等任一商品不完好情形,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如:如笔记本、台式机、手机、PS4有激活限制的商品等。
第六条 温馨提示
百汇商城鼓励商家提供优于百汇商城平台公示的无理由退换货期限(如15天/30天)或商品完好标准。但是若商家提供的无理由退货期限或商品完好标准劣于百汇商城平台公示要求,降低消费者依法或依照百汇商城平台公示要求所能获得权益的,将视为无效。
第七条 附则
本规范自2022年12月17日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2022年12月25日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
商品退货完好标准:
一、电脑整机、办公用品
1、windows系统或office主机未激活。
2、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未通电。
3、墨盒等耗材类(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二、手机、数码
1、未激活、进网许可证未损坏。
三、通用细则:
1、消费者应当确保退回商品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入网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无受损、受污、刮开防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和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2、部分商品外包装具有一定特殊功能或一定价值,商家需事先向消费者显著明示退回时外包装的特殊要求,若商家未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将按普通外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3、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税款。